感谢Larson, 对音乐剧的发展作出的创造性的贡献。爆哭。
7/10。直接用传主本人的作品为题材拍摄传记片,情怀和致敬的成分点满。原声音乐不搭景和抓耳对于音乐片而言是很大的问题,但Jonathan Larson的故事以及加菲锦上添花的表演依然足够打动人心。(P.S.演示会上的reserved seat一段太容易跳戏到La La Land,原来过期糖还是挺好嗑)
梦想与爱情,配上音乐是绝佳的组合。
AG还是更适合舞台,特写下的脸除了苦情再也没有别的情绪,但是肢体确实很好,传记片➕音乐剧片的设置也没有加分太多
叙事是片段式的,对于不了解传记片主人公的观众会觉得混乱。用音乐串起情绪效果很好。加菲的表演其实不够深入,演唱部分倒是卖力。
一开始我以为这只是一部普普通通格式标准的传记片,但从它舞台剧式的演出,夸张的表现方式中就可以看出这部电影的闪光之处,更不要说本就出色的表演与音乐了。但是全片从头到脚都包裹了一层浮夸,所以不是我的菜。
剧集后1/3主打内容;鬼灭队主公及柱悉数登场,熟悉人物开篇;3主人公养伤待大战;
非常喜欢这个“30岁生日”的故事,而自己也即将到达这个关卡。而立之年,一地碎渣,甚至看不清未来,这样的人生还有多少意义?
关于创作瓶颈那回事,拍得还挺中规中矩地好的,虽然很想说“啊创作过的人会懂一点!”,但反驺一下,还是年底的标准冲奥定式暖色商业片。BTW今年《安妮特》珠玉在前,这部实在难听不到哪去。跟《爱乐之城》的对比也略微错误(跟《爱乐之城》的联系只能想到加菲和石头姐曾经的一段情……),更偏传记片的定位会让这片的视角比较折衷。也不知道所谓短评首页说的少数群体、有色族裔的加入符不符合史实,但恐怕不太符合这片所谓的“受众群体”口味……但俗话说得好,爱看音乐剧的不都是GAY吗?不太懂都在看音乐剧了为啥还在纠结这个问题。
tv版拼凑。第22~26集→《柱众会议・蝶屋敷篇》。
就想问你们ANIPLEX tv版到底能剪多少个版本???
优点都是在有效拓展电影边界的部分:这不是一部音乐剧官摄,也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歌舞片,而是一部元-音乐剧-电影,将唱段视觉化就是一个很好地体现电影尤其是歌舞片作为造梦机器的例子,并且“造梦机器”也能很好地与主题结合。但在电影层面是失败的,本片在今天对HIV、LGBT群体话题的讨论…Larson在25年前自己就写出来了《吉屋出租》。最后,既然是改编,如果改成加菲像《阮玲玉》里的张曼玉那样演Larson,那就是真牛逼。
2.5。还是All that jazz好看
所有柱全部出场
倒数时刻,一部理想信念的十万个为什么。
3.5,歌舞的部分还是挺爽的,至于剧情,就没有那么喜欢了。如今的加菲,即使依旧一脸苦相,但演起喜剧来,也是如鱼得水,而且今年的他收获满满,dream一个奥提吧,实在不行那就金球音喜。
三十岁,人生进入了倒数时刻;死亡的钟声即将响起,滴答,滴答……无法被时代和商业接受的创造力,要放弃吗?可以。要坚持吗?也行。过去的已然过去,生活仍要继续。无论身处何地,继续创作也好,为他人工作也好,从任何事物中写出一首歌来,直到生命的最后一秒。
What can you do?
this is the real life太难了,但坚持所爱本身就是意义
终于看到一部94届奥斯卡不垮的了。凡妮莎·哈金斯唱的一首歌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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